一、高端领军人才
一类:国际顶尖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著名科学奖项获奖者。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四)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五)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类: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一二层次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茅盾文学奖获奖者、鲁迅文学奖获奖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吴阶平医学奖获奖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
(三)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四)近5年,承担以下项目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组长,且项目通过验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且项目已完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
(五)近5年,在Nature或Science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六)近3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七)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类:省级产业领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第三层次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河北省“百人计划”长期类项目人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
(三)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省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四)近5年,承担以下项目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五)近3年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六)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高级专业及研发人才
(一)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没有高级技师),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技能大师;省技术能手。
(四)对企业新引进或能够在相关技术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进行发明创造,或进行工艺革新、技术改良、流程改革等创新活动的技术研发人才。拥有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有效期内的Ⅰ类知识产权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有效期内的Ⅱ类知识产权10件以上。近五年内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五)企业新引进的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
(六)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优秀青年人才
第一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含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归国留学人才)。
第二类:“双一流”国内建设高校和世界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三类: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及世界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