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2021年苏州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重点评价(首台套认定奖励)

2021-12-30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21〕3号)要求,市财政局委托江阴指南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苏州市2019年度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奖励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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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规范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奖励资金的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江阴指南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苏州市财政局委托,对苏州市2019年度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奖励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是后奖励项目,立项目的是通过市级专项资金扶持,鼓励企业研发创新,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基础性技术研究,加强首台(套)重大装备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苏州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对象为苏州市2019年度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奖励资金,对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当年该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15%~30%给予不低于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本地企业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推广应用。2018年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27个,2019年组织申报奖励,2020年下达奖励资金2,925.00万元。


二、评价结论

通过基础数据填报、抽查资料、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的数据,本项目最终评分结果为87.95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三、主要成效

(一)项目产出达到预期目标,奖励项目填补了多项空白


首台(套)项目奖励个数27个,应补尽补率达100%,奖励的企业均符合政策要求。奖励标准为首台(套)装备认定单价的23%,符合15%-30%的政策标准,且奖励金额均控制在40万元-1000万元的限额范围内。受省工信厅控制认定名额影响,认定比例逐年下降。2018年之前省工信厅对各地上报名额和认定名额没有限制,因此项目单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均上报,认定比例较高;2020年全省认定名额减少到40个,由于企业申报积极性仍较高,项目单位严格控制上报项目数量,择优上报。首台(套)项目填补了国内多个高端装备产业领域的空白。例如汽车零部件绿色铸造,国内军用飞机三轴振动测试系统,医院药品智慧物流等方面。


(二)实施效果较好,发挥了一定的政策引导作用


近三年27个项目的销售额总和逐年下降影响因素主要有:5个定制项目只能出售给特定客户,8个项目在2019年-2020年未实现销售,4个项目销售额逐年下降。扣除5个定制项目后的销售额总和逐年上升,表明销售额总和受定制项目的影响较大。装备研发投入总和、研发投入占比逐年增长,大部分企业表示首台(套)项目研发团队受到极大的鼓舞,愿意扩充研发队伍,增强技术实力,奖励政策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占市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首台(套)装备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给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企业满意度很高


直接受益方对政策宣传工作的满意度最高,表明市区工信部门对首台(套)奖励政策的宣传工作很到位;项目申报流程简洁,企业准备所需资料比较容易;按照单价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的模式比较简单,企业可接受度较高;对资金拨付及时性的满意度相对较低,大部分企业认为奖励申报周期过长。间接受益方对售后服务的满意度最高,表明直接受益方严格按照首台(套)售后保障机制执行,能及时解决首台(套)装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首台(套)装备的新技术优势明显,能够提升使用方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对装备节能减排的满意度相对较低,首台(套)装备主要实现了技术和效率方面的突破,在节能减排效果方面不明显。


四、存在问题

(一)奖励依据相对单一,奖励政策有待整合完善


从项目管理情况来看,奖励政策制定前的市场调研不够充分,政策奖励依据相对单一。以首台(套)装备单价作为一次性奖励的依据,未能全面反映“加强首台(套)重大装备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苏州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总目标。在结合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推广应用、质量等情况进行奖励方面,有待加强完善。


(二)省扶持方向较难把握,产品和市场需求对接有待加强


从项目执行效果来看,企业在政策重点扶持方向上接受的政府指导较少,首台(套)产品和市场需求对接有待加强。认定失败的项目,企业收不到省里的意见反馈,企业后续研发首台(套)产品的风险很高,继续研发首台(套)项目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主要原因是认定结果取决于省认定专家的综合评分结论,市工信局对上级政府重点扶持的领域和方向较难把握。对于认定成功的项目,也存在市场推广困难的情况。除了市场因素外,政府未充分利用现有平台资源加强首台(套)产品和市场需求对接也是一大因素。部分首台(套)项目能大幅提高使用方的生产效率,有广泛的适用性,但企业缺少销售渠道。


五、对策建议

(一)合理调整政策,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市工信局应对“省级认定,市级奖补”的模式进行充分的政策研究,创新首台(套)政策认定奖补模式。在省首台(套)认定名单下达后,市工信局可对认定名单中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对符合苏州本地产业重点扶持方向,符合鼓励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应用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适当提高奖补比例,反之则降低比例。将除定制项目之外的首台(套)项目的销售情况纳入政策考核范围,市工信局可以在首台(套)项目认定证书的三年有效期内,统筹资金适当对以后年度的销售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努力扩大首台(套)装备的市场规模,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二)落实项目认定跟踪管理,加强产品和市场需求对接


在原有的企业服务平台上新增首台(套)项目模块,加强政企互动,对省首台(套)项目认定失败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加强首台(套)项目与市场的对接。对首台(套)认定失败的项目,市工信局应加强与省工信厅的沟通,获取反馈意见,把握省级产业扶持方向,为认定失败的企业提供政策扶持方向上的指导。帮助企业分析认定失败的原因,在把握政策扶持方向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继续加大研发创新的投入,提高项目技术水平,从而提高认定成功率。对首台(套)项目,按照项目三年有效期滚动更新企业项目信息库,企业需定期向属地企业服务中心或相同职能部门上报首台(套)产品生产、销售数据。各级工信部门通过组织线上线下首台(套)产品推广活动,帮助企业与首台(套)产品潜在客户建立联系,加强产品与市场需求对接,加快本地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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